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,充分发挥班集体的协作能力,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,建设更好的班集体。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班级决策原则
坚持“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”的原则。
二、班级决策内容
班级重大事项包括:
1.制订和修改班级规章制度;
2.班级发展规划,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课程计划;
3.班级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;
4.班委及其他重要人事安排;
5.优秀学生的评优授衔和奖学金分配方案;
6.班级经费预算、班级经费支出报告;
7. 制定班级师生安全制度;
8. 其他重大问题。
三、班级决策程序
(一)提出事项,列入议题
1.重大事项一般由班长提出,并提供讨论决策的方案和说明,如需在较大范围内征求意见的,应在提出事项前完成前期工作,并形成文字资料提供会议审议。
2.班长汇总重大事项材料后,与团支书沟通,确认后列入讨论议题,由班长提交上会。
(二)调查研究,形成方案
1.对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,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,必要时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。
2.方案提出后,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,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科学分析论证,作出评估;班长与团支书就方案进行个别酝酿,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。方案存在严重分歧的,暂不提交会议讨论。
3.集体讨论决策前,应将会议的召开时间、议题等提前1天通知班级成员。
(三)召开会议,讨论决定
1.会议由班长主持,到会人员有半数以上应到人员方能讨论决定重大问题。其中,讨论干部问题时,应有三分之二成员到会方能表决;对属通报性质的重大问题,也应是在集体成员比较齐全的情况下进行
2.充分讨论。应安排充足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,讨论中班级成员应表明赞同或不赞同意见。
3.如需会议对所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,应根据议题逐项表决,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为通过。表决形式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,分别采取口头、举手和投票等形式。决策过程中,允许个人保留意见。对于少数成员的意见,应当认真考虑。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,应暂缓决策,待成熟时再提交会议讨论。
4.做出决定。班长在听取班级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,且与会人员(除列席)赞同的人数超过应到人员的半数以上,班长做出最后决定。
5.会议应有专人记录,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。
(四)明确分工,组织实施。
经班级会议讨论的问题,由班长明确分工,负责监督实施,凡涉及班级利益的重大问题提交班长进行讨论。
(五)监督反馈
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,加强对议事决策的落实和监督,建立监督反馈制度、班内情况通报制度、征求意见制度,班级需指定相关班委及时搜集整理有关意见后向老师报告。